新修订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章程》获省教育厅核准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10

本网讯(通讯员 许娟)近日,学校收到《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对湖北大学等26所高校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批复》(鄂教政法函〔2023〕1号),同意我校送审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认为我校章程修改稿符合《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并予以核准,可正式发布实施。

 

大学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高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总依据。学校现行章程于2016年10月经教育厅核准实施,7年来,学校以章程为统领,积极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在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发挥了“治理基石”作用。与此同时,学校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赋予高校的新使命,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新精神新要求,更好发挥章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2022年4月,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参与,通过健全机构统筹组织使章程修订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循修订程序,集思广益、开门问策,2022年9—12月,面向校内外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等多个环节,切实做到研究论证充分、修订内容科学、修订程序规范、民主参与广泛。

经核准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分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学生、教职工、治理结构、资产财务与保障体系、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8章,共计77全文共计12300余字。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突出落实党的重大部署、突出融入党的创新理论、突出坚守师生主体地位;二是不断强化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教育评价综合改革;三是始终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使命,突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彰显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四是充分融入学校历史研究和办学发展新成果,突出学校建设发展历程、办学文化与精神传承,突出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五是把法治思想贯穿章程修订,突出于法有据、建章有理。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并向全校和社会公布,组织做好新修订章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学校将以新修订章程施行为契机,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学校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新闻中心编辑 程丽鹃)

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核准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