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是统筹协调学校综合改革、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设置规划科、政策法规科、项目管理科三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科 室 | 职 责 |
规划科 | 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事业总体发展规划,指导学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教学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 2.负责学校事业总体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总结;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目标管理以及教学学院年度工作考核; 4.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各类专项数据统计工作。 |
政策 法规科 | 1.负责搜集、 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参考; 2.负责开展重大发展问题,重要改革事项的调研论证和方案制定工作; 3.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岗位职数的设置与调整; 4.负责统筹做好学校章程等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工作。 |
项目 管理科 | 1.负责学校重大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2.负责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管理,协助做好学校年度预算内项目出库及绩效评价工作; 3.负责部门综合事务。 |